近日,文山州馬關縣監察局嚴肅查處了一起國家公職人員惡意誣告陷害他人案件,保護了干事環境,狠剎了無中生有、亂告狀、亂猜測、亂編造等歪風邪氣。
經查,馬關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副科級公務員、政協馬關縣第九屆委員會原常務委員徐燕對組織給予自己的正常職務調整不滿,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通過捏造事實向省紀委、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檢察院等部門和單位惡意舉報誣告他人,意圖使被舉報人受到查處。其行為嚴重影響和干擾了組織干部考察任免工作,損害了舉報人的聲譽,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經馬關縣政府批準,近日,縣監察局給予徐燕行政撤職處分,撤銷其副科級公務員職務,降為科員。
該案的查處,再次提醒廣大黨員干部,一定要嚴格遵守黨紀法規,依紀依法行使手中的監督權和檢舉權。黨員和公民有向黨組織和有關機關負責任地反映問題、表達意見的正常權利,但絕不能超越黨紀國法的范圍;揭發、檢舉違紀違法事實必須按照組織原則,符合有關程序,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實,不得隨意擴散、傳播,更不能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紀律約束沒有例外,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挑戰法紀紀律權威的行為,都必將受到紀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