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好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省紀委九屆八次全會和州紀委七屆七次全會精神,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不斷鞏固深化糾正“四風”成果,切實加強作風建設,現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勐海縣工商聯常務副主席羅宏斌,在2013年至2014年任勐海縣商務局局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中央六項禁令,違規使用口岸建設專項資金購買茶葉、大米等土特產和香煙用于部門往來接待,違規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費用1.282萬元,違規發放工資補助、加班費7.06萬元。2016年1月28日,經勐海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勐海縣委批準,給予羅宏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2.勐海縣工業信息化和發展改革局局長王馗,在2013年至2014年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中央六項禁令,違規使用項目前期經費購買茶葉、大米等土特產和香煙用于部門往來接待。2016年1月28日,經勐海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勐海縣委批準,給予王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當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到了關鍵階段,必須橫下一條心,嚴防死守、一抓到底。全州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堅決反對“四風”,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在嚴守黨紀上遠離違紀紅線。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鞏固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弛而不息糾正“四風”,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敢于擔當、敢于負責、敢于較真,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處理越重的信號,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