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是我國農村基層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帶領廣大農民落實好“四個全面”工作,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骨干力量,是黨聯系農民群眾的重要橋梁和紐帶。村干部違紀違法不僅在基層群眾中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也給農村社會穩定帶來一定影響,我們應從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和加強農村黨風廉潔建設需要來認識,從我縣的情況看,教育好,管理好,監督好村干部,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
漾濞縣轄3鎮6鄉,共65個村委會和1個社區,集民族、山區、貧困一體的國家級貧困縣。從近5年的情況看,每年都有村干部違紀受處分的情況,而且每年被處分人員都呈上升趨勢,5年中共有16名村干部受黨紀處分,占全縣受處分人員的30%;有8人受到了開除黨籍處分,占全縣受處分人員的15%;有1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錯誤性質主要是貪污挪用、失職瀆職等方面。下面就我縣村干部違紀的主要表現、村干部違紀的根源、防治的措施闡述如下:
一、村干部違紀的主要表現
(一)以權謀私,貪污挪用。村干部面向基層,直接與農民群眾打交道,他們利用手中權力實施的違紀違法行為,往往觸及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群眾深惡痛絕,容易激起民憤,造成黨群干群關系緊張,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如:白章村原黨支部書記劉某某從鎮財政所領取白章村老年活動室修復???0000元,整村推進資金66250元,未按規定入白章村委會在鎮家經站的“雙代管”,用于支付村上開支外,剩余42799.96元被其侵吞,損害了集體利益。
(二)辦事不公,優親厚友。一些農村干部在落實黨和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和民生項目上,沒有嚴格依照政策規定辦事,而是看誰同自己關系好、誰是自己的親戚朋友,就偏向誰。如有的村干部在低保評審、貧困戶申報、危舊房改造、山水林田承包、黨員發展等工作中優親厚友,搞特殊化。我縣一位村總部支書在任期間,安排家人及親屬享受農村低保,享受危舊房改造補貼,經群眾的反映舉報,受到紀律處分。
(三)胡亂作為,影響發展。有的村干部在工作中無視黨紀國法,辦事不講規矩、不計后果,影響了農村的發展和穩定。如:趙某某在擔任阿家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雁過拔毛,多次扣取村重點公益林管護員工資,侵吞村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助資金共計人民幣33459.45元,被嚴肅查處。
(四)工作不負責,失職瀆職。一些村干部不認真落實工作政策,不熱心謀劃經濟發展,不愿做群眾工作,工作中“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庸碌無為,得過且過。我縣有兩名村干部,因對管護范圍內的毀林行為不但沒有及時發現加以制止,也沒有向上級領導及林業主管部門反映,構成了玩忽職守的錯誤,受到了黨紀處分,同時被追究刑事責任。
(五)作風不實,缺乏擔當。有的村干部宗旨意識淡薄,不能夠認真落實作風建設規定和要求,甚至頂風違紀。有的認為農村工作是自己的“一畝三分地”,開展群眾工作方式簡單粗暴,習慣于強迫命令、“瞎指揮”。有的認為當村干部報酬補貼少、耽誤掙錢,把眼光盯在集體資產和項目資金上,千方百計搞“創收”。如我縣有的村干部承包建設村上的各項工程,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二、村干部違紀的根源剖析
當前村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多發,其根源在于:
村干部整體素質不高。一些地方黨員干部老化現象嚴重,文化素質偏低,履職盡責意識差。有些村干部公仆意識淡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樹得不牢,導致私欲膨脹,貪占心理和僥幸心理日益增加。少數基層干部言行不一,不做實事,給群眾留下不好的印象。
缺乏對黨紀黨規的敬畏意識。一些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貫徹執行黨紀黨規不嚴肅,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缺乏敬畏,沒有認真執行黨章對黨員干部的基本要求,沒有真正把黨紀黨規作為行為準則來遵循,紀律松弛、無視黨紀法規。面向農村基層的廉潔教育和警示教育不夠,沒有真正入腦入心,導致少數基層黨員干部缺乏廉潔自律意識,工作中不能潔身自好、公私分明。
“兩個責任”落實不力。一些鄉鎮黨委黨風廉潔建設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力,沒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視,疏于對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放任了對黨員干部的管理和監督,抓作風建設沒有做到一以貫之、堅持不懈。有的紀委書記講,自己算半個黨委副書記、半個鎮長,分管了部分黨建工作,扶貧、拆遷等工作,根本沒有更多精力抓執紀監督,還真正沒實現“三轉”的要求。
對農村集體資產缺乏有效管理。目前,群眾到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的信訪舉報,與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有關的多,監督管理缺位。 部分鄉鎮領導有“村官不算官”的思想,對村干部的工作監督不到位,對村組財務的監管不力,有的甚至姑息遷就,客觀上縱容了村干部違紀行為的發生。村級監督渠道不暢,一些村民監督基本流于形式,起不到應有的監督作用。
追責懲處不到位。在一些鄉鎮對村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懲處失之于軟、失之于寬,不到超越法紀的底線不處理。村干部是黨員的,一般給個紀律處分,收不到應有的懲誡效果。不是黨員的民選村干部違紀問題,就缺少有效的懲處措施,有的明知有問題,都難以讓群眾通過選舉程序進行罷免,助長了消極腐敗行為。
三、針對村干部違紀問題,應做好以下工作
針對村干部違紀問題,應從解決根源入手,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潔建設,應做好用人、教育、責任、制度和法紀方面的工作。
(一)把好選任入口,用好人。在村“兩委”換屆選舉中,要加強村干部任前考察和任用管理,對選舉對象一律實行嚴格、全面的任前考察制度,真正將群眾基礎好、政治思想過硬的人納入選拔視野,嚴禁“帶病任用”。大膽突破村干部選用的常規模式,打破地域、行業、身份界限,面向社會選拔人才,充實農村干部隊伍,破解因農村優秀人才流失造成的“無人可選、無人可用”問題。積極探索推行 “兩推一選”“公推直選”“海選”等選舉方式,將帶動能力強、群眾威信高、影響力大、事業心強的農村致富能人、復員退伍軍人、大中專畢業生選進村“兩委”班子,逐步提高村干部報酬待遇,使其能夠安心工作。
(二)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強化思想意識。將村干部教育工作列入黨政干部教育體系之內,加強理想信念、群眾宗旨和黨紀法規教育,使其真正對黨紀國法心存敬畏,從根本上筑牢防腐拒變的思想防線。針對村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違紀問題,建立并落實約談制度,及時警示提醒。查辦案件中,注重以案說法,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進行反面典型教育,起好震懾作用。大力發掘宣傳優秀村干部的先進事例,引導廣大村干部向榜樣學習,做到既要干事又要干凈。在推薦評選優秀村官時,把廉潔自律作為重要的評價標準予以考察。
(三)落實兩個責任,強化責任意識。進一步夯實黨委抓農村基層黨風廉潔建設的主體責任,切實把責任落實到位,對農村黨員干部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強化紀委的監督責任,全面落實“三轉”要求,適當增加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力量,堅持專職專用,突出主業主責,抓好執紀監督問責。對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出現問題造成嚴重影響的,堅決實行“一案雙查”,既要依紀依法查處直接責任人,還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四)強化監督制約,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完善村民監督委員會、信訪舉報民情直通車等制度,構建具有特色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潔建設制度,切實把村干部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進一步完善村財鄉管制度,規范村務公開特別是財務公開形式,健全村級財務審計制度,有效發揮村民監督委員會的監督職責。加強民主監督,健全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保障村民當家做主的權利。
(五)加大懲處力度,堅決查處各種違法違紀行為。對村干部貪污、截留、挪用、侵占集體錢物等經濟問題,胡亂作為、生活腐化等作風問題,特別是強農惠農資金、涉農建設項目和征地拆遷等領域侵犯群眾利益的行為,縣鄉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查處力度,堅持有案必查、有責必追,堅決做到“零容忍”。對于已查實的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不包庇、不護短、不袒護,嚴肅懲處、公開曝光,真正使少數抱有僥幸心理的人不敢頂風違紀、不敢以身試法,有效遏制村干部違紀問題。(漾濞縣紀委 王銀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