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嚴格監督執紀問責的新常態下,由“為官不易”引發的“為官不為”現象在干部隊伍中有滋生蔓延的勢頭,部分黨員、干部由于心存顧慮,大膽創新、敢于擔當的精神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必須認真加以解決。如何理性看待嚴格監督問責與激勵履職擔當的矛盾、探索建立容錯機制,最大限度激發和調動廣大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成為當前亟待破解的一個重要課題。本文以德宏州為例,從建立容錯機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要內涵、總體構想和保障機制等方面進行粗淺分析,旨在通過研究,對德宏探索建立容錯機制提供參考。
一、探索建立容錯機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嚴格監督執紀問責,目的是規范權力行使、激勵履職擔當、推動改革創新、促進事業發展。探索建立容錯機制,在公正廉潔行使權力、勇于擔當大膽創新與嚴格監督執紀問責之間建立“緩沖地帶”或“調節驗證空間”,對確保嚴格監督問責與激勵履職擔當二者有益互補、相向而行有著積極而重要的意義。
(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改革創新精神的必然要求。中央、省委對探索建立容錯機制,保護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十分重視。2015年10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深改組第十七次會議上強調,要完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既鼓勵創新、表揚先進,也允許試錯、寬容失敗,營造想改革、謀改革、善改革的濃郁氛圍。今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5月12日,省委書記、省長陳豪同志在全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強化正向激勵,建立完善容錯糾錯機制,讓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優秀干部無后顧之憂。9月19日,德宏州第七次黨代會工作報告指出,要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旗幟鮮明地支持改革者、保護干事者、褒獎擔當者、懲治誣告陷害者。這些論述和要求,充分體現了中央、省委和德宏州委寬容失敗、鼓勵創新的政策導向。
(二)推進沿邊特區、開放前沿、美麗德宏建設的現實需要。當前,德宏正處在沿邊開發開放政策疊加發力的窗口期、實現后發趕超、跨越發展的黃金期和完成精準脫貧攻堅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努力把德宏建設成為沿邊開發新高地、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實現第一個“百年目標”,與全省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在黨,關鍵在人,但在全面從嚴治黨、嚴格監督問責的新常態下,部分黨員、干部將“嚴格監督問責”與“大膽履職擔當”對立起來,出現了“為了不出事,寧愿不干事”和“為官不為、不敢擔當”等消極現象,不僅損害了群眾利益和干群關系,而且影響了全州改革和發展。究其原因,除部分黨員、干部自身精神消極懈怠、作風不嚴不實外,主要是因為擔心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過程中因決策或執行失誤被問責。因此,全面推進沿邊特區、開放前沿、美麗德宏建設,迫切需要探索建立容錯機制,向全社會表明全州各級黨委政府支持大膽履職盡責、干事創業,理直氣壯為負責者負責,為擔當者擔當的鮮明態度,為敢闖敢拼敢擔當的黨員、干部撐腰打氣,不斷提高他們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舉措。全面從嚴治黨是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戰略舉措,核心是加強黨的領導,基礎在全面,關鍵在嚴,要害在治,旨在通過管全黨、治全黨,對全體黨員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黨的侵蝕,使管黨治黨真正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全面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探索建立容錯機制,要求在嚴格管黨治黨過程中,既不錯究改革者、實干者、創新者,也決不寬容與放任違紀違法、膽大妄為的人,與全面從嚴治黨的目標相同、方向一致,都是要求各級黨員、干部敢于擔當、勇于作為。因此,在當前正風肅紀、高壓反腐的新常態下,探索建立容錯機制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舉措,與全面從嚴治黨并不矛盾。
二、容錯機制的主要內涵
所謂容錯,即單位或黨員、干部在改革創新、探索實踐過程中出現不可預測的錯誤和偏差所給予的寬容和諒解。對于單位或黨員、干部出現的錯誤和偏差本應給予問責或黨政紀處分,但因其履職過程中的探索和創新并無違法違規且符合廉潔從政相關規定,可以對其從輕、減輕甚至免予處分或問責,獲得責任豁免。所以,理解容錯機制的主要內涵,需要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容錯的前提是堅持依紀依法用權。容錯不是無目的、無原則、無根據的包庇和縱容。可以包容的“錯”不是原則性的違紀違法行為,而是在依紀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的前提下出現的錯誤和偏差。與時俱進、加快發展需要大無畏的開拓創新,大膽探索、改革創新的過程本身就是“摸著石頭過河”,出現各種各樣的錯誤和偏差在所難免,只要是符合國家法律、黨的紀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踐、探索和創新,都應該得到鼓勵和寬容。
(二)容錯的對象是肩負主要責任的黨員和領導干部。黨員干部是黨的事業的組織者、執行者,而領導干部是其中的骨干,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和使命。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必須擔當,履職擔當、探索實踐、改革創新既有成功的希望,也有失敗的風險。既然黨員領導干部是黨的事業的組織者和執行者,是改革創新、推動發展的主要責任人,是有可能因為工作而發生錯誤或失誤的群體,那么容錯的對象主要就是在推進改革發展中發揮領導作用、肩負主要責任的黨員和領導干部。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干的越多意味著錯的就越多,如果不激勵撐腰,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就鮮有人愿干事;如果不容錯糾錯,不分青紅皂白一棒子打死,就鮮有人敢干事。
(三)容錯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糾錯。容錯與糾錯互為因果,兩者缺一不可。容錯不是出于偏袒或護短,更不是包庇和縱容,而是及時糾正錯誤和偏差,以容錯而糾錯,在“緩沖地帶”來總結驗證有關責任單位或個人在推動改革創新、促進事業發展中的成效、經驗和教訓,留出“空間”就公與私、廉與腐、對與錯和履職擔當與不作為、積極作為與亂作為的問題進行實事求是的鑒別和評估,對的予以肯定,錯的及時糾正,讓黨員、干部卸下包袱,消除顧慮,吃下“定心丸”,及時調整工作思路、方法。只有在探索中總結,在實踐中完善,對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誤給予理解和寬容,才有利于激勵調動廣大黨員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動各項工作的創新和跨越。
三、德宏州探索建立容錯機制的總體構想
探索建立容錯機制,要認真貫徹落實好中央、省委的相關要求,緊密結合德宏實際,準確把握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合理設置適用情形,嚴格規范認定程序,注重結果運用,確?!叭荨钡谜_,“免”得合理,最大限度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激情和熱情,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
(一)指導思想。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四中、五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德宏實際,探索建立實事求是、科學合理、靈活管用的容錯機制,旗幟鮮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勵創新者、保護干事者、寬容失誤者,為負責者負責,為擔當者擔當,正確處理嚴格監督問責與激勵履職擔當的矛盾,著力解決部分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不敢擔當、不愿作為等問題,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為德宏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則。探索建立容錯機制應遵循以下原則:
——依紀依法,堅守底線。容錯不是對失誤、偏差和錯誤無界限的縱容,不等于一切失誤和責任都可以無底線、無條件的容忍或豁免,必須依紀依法,堅守法律紀律和政策底線。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只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紀律規矩允許的范圍內因履行職責、秉公辦事、推動工作而出現的失誤、錯誤和偏差才可以視情得到寬容。有意逾越或任何假借改革創新之名沖撞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紀律規矩“底線”和“高壓線”的行為,都是不能得到寬容和姑息的。
——實事求是,區別對待。以黨內紀律規章、國家法律、規章和政策為準繩,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嚴格區分失誤與失職、敢為與亂為、負責與懈怠、為公與謀私的界限,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即把黨員、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改革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辯證分析并綜合考慮問題發生的背景原因、動機目的、政策依據、情節輕重和性質后果等方面因素,科學準確地認定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做到客觀公正。
——鼓勵探索,寬容失誤。在全面推進沿邊特區、開放前沿、美麗德宏建設的過程中,積極鼓勵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先行先試、破解難題,對于已經盡職盡責付出努力但未達到預期效果、由于不可預見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損失失敗、沒有先例和經驗可循進行試驗探索而帶來的風險,以及重大事項經過評估論證、集體決策而非個人專斷、一意孤行、蠻橫干預造成的不良后果,都可以通過容錯機制視情況予以甄別和寬容,讓黨員、干部在干事創業的過程中,不因為怕犯錯誤而出現各種懶政怠政。
——抓早抓小,及時糾錯。既然過錯不可避免,就必須敢于承認過錯、敢于糾正過錯。如果已發現失誤或錯誤,就應采取積極措施,把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要在鼓勵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先行先試、破解難題的過程中實踐好“四種形態”,加強對可能出現問題的預測和防范,對黨員、干部工作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錯誤變成大問題,最大限度地避免工作上的損失。
(三)適用情形。容錯機制的“錯”是黨內法規、法律法規和政策所允許的范圍內的失誤和錯誤,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落實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中,出現工作失誤和錯誤,但經過民主決策程序,沒有為個人、他人或單位謀取私利,并積極主動消除影響或挽回損失的;二是在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探索性失誤或未達到預期效果的;三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確或不可預知的因素,在創造性開展工作中出現失誤或造成影響和損失的;四是在推動重大項目和重點工作過程中,因大膽履職、勇于實踐出現一定失誤或引發矛盾的;五是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發生變化,工作未達到預期效果或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失的;六是在處置突發事件或執行其他急難險重任務過程中,因主動攬責、勇于擔當,出現一定失誤或非議行為的;七是在化解矛盾糾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中,因勇于破除障礙、觸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損失或引發信訪問題的;八是工作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未達到預期效果或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失的;九是其他符合容錯情形的。
(四)認定程序。一是申請。相關單位和個人因改革創新出現工作失誤和錯誤受到追責時,應在告知啟動問責程序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干管權限向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提出申請。二是核實。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受理申請后,對符合容錯情形的,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調查核實,廣泛收集相關證據,充分聽取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意見,形成調查報告,提出初步意見。三是認定。調查核實結束后,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紀律規矩和國家政策為準繩,作出容錯認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并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或個人反饋。屬于免責的,應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四是回訪。對作出容錯認定結論的單位或黨員、干部,自作出決定之日起,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應于半年內進行回訪,了解其思想動態和工作情況,及時交心談心,鼓勵其放下思想包袱,不斷改進工作。
(五)結果運用。經認定給予容錯免責的單位和個人,可在以下六個方面予以免責:一是在年度懲防體系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免予扣分及一票否決;二是在干部提拔任用、職級職稱晉升時不受影響;三是個人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后備干部資格不受影響;四是需要問責和追究黨政紀責任的,可酌情從輕、減輕或免予追究;五是在單位年度綜合考評中免予扣分;六是在個人評先評優中不作負面評價。同時,應該明確的是,對于被免責的單位和個人,如在同一項工作、同一個問題上再次出現失誤和錯誤,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影響的,不再免責。
四、建立健全容錯的保障機制
既然容錯不是目的,而是為了更好地糾錯,促進黨員、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所以,探索建立容錯機制,必須同步推進包括教育引導、激勵保障、澄清保護、糾錯改正、問責處理等機制在內的一整套制度體系建設。
(一)教育引導機制。一是強化教育培訓。把改革創新、擔當有為作為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全州黨校(行政學校)在干部培訓中的主陣地作用,持續抓好理想信念、宗旨意識、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培訓,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四個自信”,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踐行“三嚴三實”,學會在約束中工作,習慣在監督下干事,把壓力變成動力,做到既干凈又干事,既廉又勤,不斷提升改革創新、推動發展的能力。二是強化輿論宣傳。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和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型媒體的作用,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強化改革創新和擔當有為精神,增強干事創業的激情和熱情,在其位謀其政,既要想干愿干積極干,又要能干會干善于干,大力營造支持和保護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二)激勵保障機制。一是健全績效考核機制。充分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完善德宏州綜合考核評價實施辦法,加大對改革創新實績的考核權重,既鼓勵創新、表揚先進,也允許試錯、寬容失敗,對真抓實干的地方、部門和干部,加大獎勵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競相發展,堅決杜絕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情況,形成鼓勵改革、支持創新的正確導向。二是堅持憑實績選人用人的導向。在選人用人時,堅持“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嚴格落實《干部任用條例》,注重選拔奮發有為、敢于擔當的干部,對因敢抓敢管得罪人、影響得票的干部,要為其主持公道,客觀評價。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疏通領導干部“能下”的渠道,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機制。三是落實好工資增長機制。在堅決堵住“偏門”,解決黨員、干部謀取不當利益問題的同時,打開“正門”,切實保障公務人員工作所需的條件、合理的收入待遇和應有的尊嚴,落實好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不斷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
(三)澄清保護機制。一是及時消除信訪負面影響。對涉及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信訪舉報,及時進行調查核實,防止出現負面影響。對查無實據或有輕微違規行為但不夠追究紀律責任的信訪問題,要在一定范圍內澄清,消除負面影響。屬實名舉報的,要按規定向舉報人反饋結果。二是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對惡意中傷、干擾改革創新或持續上訪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黨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并及時通報曝光典型案件。三是實行案件審理助辯制度。審理因公而發生的違紀案件,要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涉嫌違紀的黨員、干部所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可為其所犯失誤和錯誤的性質、情節、影響進行作證和辯護。
(四)糾錯改正機制。一是認真評估。對黨員、干部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過程中所犯的錯誤及時進行評估,厘清責任,研判后果。二是及時糾錯。采取紀檢監察建議書、約談、誡勉談話、責令糾錯等方式,督促有關單位或黨員、干部找準問題癥結,分析錯誤原因,研究解決對策,及時糾正失誤和錯誤,把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五)問責處理機制。一是嚴肅追責問責。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要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推進改革創新敷衍塞責、拖延扯皮的,對重視不夠、貫徹不力的,要嚴肅問責,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不斷增強全州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二是加強組織調整。認真貫徹中央、省委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對不擔當、不作為的干部進行組織調整,視情況予以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降職。三是公開通報曝光。加大為官不為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力度,做到見人見事,讓在其位不謀其政的人付出代價,教育警示廣大干部更好地改革創新、擔當有為。(刀承賢 郭家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