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是:
(一)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傳達貫徹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和部署;
(二)統籌、協調、指導巡視組開展工作;
(三)承擔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
(四)對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
(五)配合有關部門對巡視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監督和管理;
(六)辦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釋義】本條規定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一、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傳達貫徹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和部署
巡視辦作為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既是領導小組的“眼睛”、“耳朵”,也是領導小組的參謀助手,必須向領導小組負責并報告工作,抓好領導小組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首先,對落實領導小組決策部署情況,巡視工作計劃安排、制度建設、隊伍管理等情況,巡視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應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其次,對領導小組作出的決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及時向巡視組和其他有關方面傳達,并按照領導小組要求提出貫徹落實具體措施。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領導,具體工作由中央巡視辦承擔,必須及時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省區市巡視工作相關情況,向省區市巡視機構傳達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并抓好貫徹落實工作。
二、統籌、協調、指導巡視組開展工作
條例賦予巡視辦統籌、協調、指導巡視組開展工作的職責,明確了巡視辦和巡視組的工作關系。巡視辦既是負責籌劃全局工作的“參謀部”,也是負責日常工作運轉的中樞,必須按照領導小組指示要求,對巡視組開展工作實施科學統籌、有序協調、全程指導,保證巡視工作的順利開展。
統籌,就是要把握全局、謀劃全局,制定長遠工作規劃、階段工作計劃和具體工作安排,統籌安排好動員部署、情況通報、進駐、匯報、反饋、移交等各項工作,確保各巡視組既相對獨立履行監督職責,又按照領導小組部署要求,步調一致、協同推進工作。
協調,就是要上下溝通、縱橫協調、聯系內外,要協調巡視組向領導小組請示報告工作,協調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政法機關和組織、信訪等部門及其他有關單位向巡視組通報情況、提供協助支持、抓好成果運用,協調被巡視黨組織支持配合巡視組開展工作,為巡視組認真履行職責提供快速有力的支持。
指導,就是要規范流程、完善制度,對巡視各環節工作作出具體規定,推動巡視工作規范開展;全程跟蹤了解巡視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巡視中的困難和問題,提出具體的對策和建議;及時發現巡視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偏差,按照領導小組要求提出明確的工作改進意見。
三、承擔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
巡視辦作為領導小組的參謀助手,承擔著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重要的綜合性工作職責。政策研究,要求巡視辦針對巡視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各地各部門積累的經驗和做法,探索把握巡視工作特點和規律,從政策層面提出指導和推動巡視工作實踐發展的意見建議。制度建設,要求巡視辦認真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依照《巡視工作條例》抓好巡視制度“立、改、廢”的有關工作,對現行巡視工作制度進行梳理、補充、修改、調整,對過時制度及時建議廢止;認真總結巡視工作實踐中創造的新鮮經驗,及時轉化為制度成果,建立和完善巡視工作制度體系,使巡視工作重要事項有章可循、重點環節有規可依、日常工作規范有序。
四、對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
巡視辦應當對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督辦事項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要求被巡視地區(單位)整改落實的事項。按照《巡視工作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精神,巡視辦應會同巡視組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審閱被巡視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的整改情況報告,并通過專項檢查、回訪、函詢等方式,了解整改落實情況。二是移交相關部門辦理的事項。巡視辦應配合巡視組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及時移交,對辦理措施、進度、效果等進行跟蹤了解,督促有關機關和部門按照《巡視工作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于3個月內反饋辦理情況。三是其他決定事項。對于派出巡視組黨組織、領導小組關于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工作要求,以及領導指示、批示和其他交辦事項,巡視辦要及時跟蹤了解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抓好落實。對上述事項的辦理結果,巡視辦應及時向領導小組或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報告。
五、配合有關部門對巡視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監督和管理
巡視工作責任重大,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廣大干部群眾寄予厚望。只有不斷提高巡視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真正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才能做好新形勢下的巡視工作。巡視辦要著眼打造過硬巡視隊伍,配合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巡視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要密切配合組織人事部門、教育培訓機構,有計劃地對巡視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還應根據巡視工作實踐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專題培訓,不斷提高巡視干部隊伍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要密切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對巡視工作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對巡視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廉情況作出客觀評價。要密切配合機關黨委,切實加強巡視組黨組織建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強化教育和管理,及時幫助巡視工作人員解決工作、生活方面的實際困難。要落實領導小組關于巡視干部隊伍建設的指示要求,切實加強對巡視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為巡視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六、辦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巡視工作任務繁重、涉及面廣,隨著實踐的發展,巡視辦的職責在不斷拓展。本項為授權性規定,有利于巡視辦適應形勢任務發展變化的要求,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認真抓好領導小組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