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處分后,一開始我有些想不通,甚至覺得有點冤。后來對照處分決定,我認真反思了自己身上存在的問題,認識到麗江古城5A景區受到國家旅游局通報我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在受處分期間,我變壓力為動力,積極主動投入工作……”近期,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十八來以來361名受處分人員進行回訪教育,通過面對面的交流談心,進一步提高了受處分人員的思想認識,為促使其以更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提供了動力支持。
在361名受處分對象中,縣處級23人,鄉科級83人,一般黨員干部255人。此次回訪實行分級負責制,按照“誰處分、誰回訪”的原則,由案件辦理或作出處分決定的機關對受處分人員進行回訪教育,回訪率達100%。回訪教育主要了解受處分人員的思想和工作狀況,聽取其對處分的意見,對錯誤的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情況;聽取其所在單位黨組織、行政機關和干部群眾對受處分人員的評價和反映等。
在回訪教育中,麗江紀檢監察干部從關心關愛的角度出發,把組織的關愛送至受處分人員的心里,避免空洞說教,通過真誠對話和換位思考,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以提高回訪教育的效果。
“回訪教育不僅促進了處分決定的執行,提高了受處分人員的思想認識,還能及時發現我們在紀律審查中存在的問題,對我們更好的履行監督責任具有重要作用。”市紀委監察局案審室的一位干部說。(楊麗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