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把落實監督制度作為嚴明紀律的重要抓手,用監督傳遞壓力,用壓力推動監督制度落實,讓黨員干部感到身邊有一把戒尺,隨時受到監督,推動黨內監督常態化長效化。
堅持述廉述責制度。健全完善《臨滄市市管領導班子成員述廉述責工作規定(試行)》,擴大述廉對象、優化述廉方式、完善述廉內容、強化結果運用。今年以來,全市2511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述廉述責,其中,組織15名市管干部向市紀委三屆七次全會述廉述責,實現市管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三屆市紀委全會述廉述責屆內全覆蓋。
堅持談話制度。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讓接受監督成為黨員干部的自覺。今年以來,新一屆紀委常委班子約談8縣(區)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全覆蓋,派出紀工委負責人約談市直部門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全覆蓋;對1037名新提拔和交流任用的領導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針對問題,開展誡勉談話91人次;對65名市管干部操辦婚喪等宴請事宜進行報備,對37人進行提醒談話。
落實巡察制度。按照省委要求及時研究巡察工作,市委印發《巡察實施意見》、成立巡察機構、解決人員編制。今年11月,部署開展臨滄市2016年首次巡察,啟動對永德縣和市移民局的巡察工作。
堅持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在換屆工作中堅持“凡提必核”,凡是擬提拔為副處級以上干部人選、后備干部人選以及轉任重要崗位人選,全部進行重點抽查核實。加大隨機抽查力度,將抽查比例擴大到10%,強化抽查核實結果運用。
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市委常委班子帶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堅持問題導向,及時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針對征求到的常委班子46條、常委個人198條建議意見,認真剖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制定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實。(李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