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紀委關于進一步嚴明紀律規定認真開展“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的相關要求,大理州結合實際,制定《大理州關于開展“小金庫”問題整治和收支“兩條線”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工作方案》并認真落實。
此次專項整治由州紀委牽頭,抽調州財政局、州審計局、州國資委、州民政局相關人員,組成6個檢查組分赴6個縣和43個州級單位及下屬部門對年度預算收支、資產處置以及實際收費等情況開展抽查。
整治工作按照自查自糾、重點抽查和整改落實三個階段分步實施。一是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督促所在地區和分管聯系部門層層簽訂了整治“小金庫”承諾書,扎實開展自查自糾,梳理存在問題。二是由州級6個檢查組按照“問題部門提、帶著問題去、針對問題查、查清問題糾、盯著問題改”要求,采取實地抽查保險柜、查閱賬目資料、個別談話調查等方式,重點檢查了相關單位采取虛列支出或虛開發票套取資金、公款私存、違規收費、違規處置國有資產等手段設立“小金庫”以及用“小金庫”資金變相吃喝、濫發津補貼、發送禮品等情況。通過部門自查和重點抽查,全州共發現“小金庫”14個,并及時處理20人。三是專題聽取抽查情況匯報。對存在財務管理不規范、資產閑置現象、執行財經紀律不嚴、財務人員水平參差不齊等問題。要求各檢查組督促相關單位全面整改,對不能及時完成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下步還將對發現的問題和線索逐一排查,分析原因,對在整治工作如實上報問題并及時整改到位的,給予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對不如實上報、不及時整改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肅追究責任。凡被查實的違紀問題,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免職,再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典型問題予以公開通報曝光。(張琮 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