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以《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為指導,以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為目標,從強化干部監督效能入手,堅持結合實際,綜合施策,采取“三以三化”工作法,扎實開展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切實提升干部日常管理監督的水平和質量。
以全會精神為依據,干部監督體系化。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指出: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黨內監督帶動其他監督、完善監督體系,才能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工作中,施甸縣堅持以全會精神為依據,突出在干部監督體系化上做文章,參照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謀劃了適宜施甸發展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因公(私)出國境、任前廉政談話、任前廉政考試等一套完整的干部監督體系,切實加強黨內監督。2016年來,施甸縣共進行任前廉政談話77人次,舉行了2次任前廉政考試。
以責任落實為要求,干部監督具體化。《條例》中規定:“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和黨委委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工作中,施甸縣堅持以落實“一崗雙責”為要求,切實履行黨風廉潔責任制,突出在干部監督責任落實具體化上發力。始終做到黨委(黨組)書記帶頭簽署黨風廉潔責任書,明確第一責任;領導干部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主要領導審批簽字,明確主要領導責任,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2016年來共審批7人次。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經主要領導簽字后上報,并不定期進行抽查核實,防微杜漸,2016年共上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555人次,不定期抽查核實共計77人次。真正實現抓責任,強管理,促監督的目標。
以制度執行為根本,干部監督常態化。從嚴治黨不僅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剛,要同向發力、同時發力。工作中,施甸縣堅持以制度執行為根本,突出在干部監督常態化上下功夫。在注重干部廉政教育的同時,從嚴從實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制度機制,在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兼職問題、因公(私)出入國境等方面進行常態化的監督管理,不斷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吏。(角劍男 楊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