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針對在“小金庫”問題整治中發現的部分單位存在亂發津補貼的問題,以四個“一律不準”的態度嚴格進行規范。
10月中旬,普洱市紀委、市監察局在全市組織開展了“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并對6個縣、43個單位進行了重點抽查。在抽查中發現有一些部門和單位仍然存在亂發津貼補貼的情況。
針對以上情況,普洱市決定把違規發放津補貼、電話費、通訊費等問題,與清理整頓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企業兼任問題一起整改,以四個“一律不準”的堅決態度進行規范:一律不準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在國家統一工資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明確的考核獎項之外新設津貼、補貼、獎金項目;一律不準自行提高現有津貼、補貼、獎金的標準和水平;一律不準以現金或其他任何形式發放新的福利;一律不得擴大津貼補貼發放范圍。同時,在執行國家和機關事業單位各項工資和津貼補貼政策規定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經發現,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紀律規定,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免職,再追究單位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張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