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談談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哪四種?”“干部問題線索處置標準是哪五類?”“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審查中應遵循的‘二十四字’方針,具體內容是什么……”
“這次約談,縣紀委領導給我們上了一堂很好的思想政治課,也讓我們學到了一些鄉鎮紀委工作要領,有壓力,也就有動力抓好份內的紀檢監察工作。”近日,南澗縣紀委分管副書記、部分紀委常委集體約談8個鄉鎮紀委書記,開場白就直接向鄉鎮紀委書記發問,著實讓鄉鎮紀委書記紅臉出汗,下不了臺。
類似這樣的談話提醒,如今在大理州各級已成為常態。近年來,大理州在加大執紀審查力度的同時,積極探索談話函詢工作思路,做深做細做實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堅持把“全面從嚴”與“治病救人”貫穿始終,推動紅紅臉、出出汗常態化。
為確保談話函詢規范有序,大理州制定出臺《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談話函詢工作辦法》,對凡是有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黨員干部,堅持“四必談”。即性質不嚴重、情節輕微的一般性問題必談;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必談;反映籠統、不具體的問題必談;其他需要實施談話函詢的必談。
與此同時,大理州按處置標準區別運用談話函詢方式,深入分析問題線索,對指向性明確,反映黨員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輕微違紀的一般性問題采取談話方式,根據不同對象的具體情況擬定談話內容、程序步驟。對反映內容籠統,但又可能存在違紀行為、影響黨的威信和形象的問題線索,采取函詢方式,給被反映的黨員干部說明情況的機會,并由所在單位黨組織領導簽字背書,報同級紀委備查。
去年以來,大理州共對138人進行談話函詢,對269人作出提醒談話、批評教育、作書面檢查等處理。(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