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紅河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貫徹執行廉潔自律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分類處置問題線索,擴大談話函詢覆蓋率。
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刻領會和貫徹執行省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的指導意見》、省紀委《云南省紀律檢查機關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和紅河州委的實施意見,始終堅持不枉不縱、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六項紀律”為標尺,該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該深查細究的抓住不放,堅決防止對處置方式的“誤處”。
全州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突出監督責任,在紀律審查工作中,轉變過去單純靠“在家等”的傳統思想,在多方式、多舉措暢通群眾信訪舉報渠道的同時,通過開展農村低保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巡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檢查等方式,把工作重心下沉,將工作力量下移,擴大范圍、拓展渠道收集和挖掘問題線索,強化日常的監督和管理。
對獲取的問題線索,堅持信訪和問題線索歸口管理,堅持紀檢監察室和紀委書記辦公會“兩級集體排查”研判線索,堅持按照五類標準分類處置, 堅持“日清、周轉、月報、季結”工作機制,做到問題線索不積壓、不遺漏,實現動態“清零”。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用好第一種形態作為實踐“四種形態”的基礎和關鍵,在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嚴格黨內組織生活,經常性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抓好對干部的日常了解和經常性教育和管理的同時,加大談話函詢力度,以談促教、以談促查、以談促改,今年以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談話函詢618件(次),占線索處置數的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