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縣紀委循著黨員干部黨性作風蛻變由小到大,問題從輕到重的演化軌跡,著眼于預防、點撥、糾錯、教育幫助全過程,層層設防,級級阻擋,構筑三道防線,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拉起防止犯錯誤的“第一道防線”。在用好第一種形態下狠功夫,縣紀委著眼抓早抓小抓苗頭,積極探索對領導干部監督的新渠道,在縣直各單位黨委、各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建立115個廉政談話室,全面推行“廉政約談”機制,將監督關口前移,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履職。同時,縣紀委堅持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反映黨員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適時開展約談、誡勉談話、函詢,做到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1至10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74件,其中使用談話、函詢方式處置50件,占處置總數的67.57%,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守住防止犯大錯誤的“第二道防線”。堅持盯緊“關鍵少數”與管住“絕大多數”并重。針對“關鍵少數”,緊緊圍繞“六大紀律”,既查違反紀律的“大問題”,也查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和輕微違紀問題。同時,用嚴格的紀律管住“絕大多數”,對待不同程度的輕微違紀,根據違紀事實、性質、情節區別不同情況,靈活采取組織措施與黨紀輕處分,防止一般違紀發展成嚴重違紀。1至10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13人,占處分總人數23人的56.52%,成為大多數。
筑牢防止犯罪的“第三道防線”。聚焦紀律審查“拔爛樹”, 深入發現和認真處置違紀問題線索,嚴格按照問題線索“五類標準”進行處置,把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等線索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轉變紀律審查方式,以違紀問題為重點,堅決查處黨員隊伍中的“極極少數”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依紀依法嚴懲腐敗分子,發揮“不敢”的強力震懾作用,為前三種形態更好運行提供有力支撐。1至10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10人,占處分總人數23人的43.48%,逐漸成為少數。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1人,占處分總人數23人的4.35%,成為極極少數。
此外,石林縣為推進“四種形態”的具體化制度化,出臺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實施意見》《紀律檢查機關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實踐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工作辦法》等制度,關口前移,治病救人,防止“好同志”變成“階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