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歲末,麗江市集中開展“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通過集中整治工作,堅決糾正和防止一些單位和部門紀律意識淡漠,采取虛列支出或虛開發票套取資金、公款私存、違規收費、違規處置國有資產等手段設立“小金庫”,利用“小金庫”濫發錢物的問題。
此次檢查由市紀委會同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等責任部門組成三個抽查工作組,重點抽查部分市直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各區縣紀委、市紀委各紀檢室、各紀工委監察分局負責聯系部門的檢查工作。檢查主要依據各責任部門新匯總形成的問題清單,按照“問題部門提、帶著問題去、針對問題查、查清問題咎、盯著問題改”的要求,采取實際抽查賬目、審閱文檔資料、個別談話調查等方式,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核實。同時,對各級各單位、部門履行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檢查要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執紀在前、紀嚴于法,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在整治工作自查自糾期間主動查找、如實上報問題,及時整改落實到位的,予以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對不如實上報、不及時整改的,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追究責任。凡被發現、查實存在“小金庫”問題的,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以停職,再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典型問題予以公開通報曝光。
通過對“小金庫”問題集中整治檢查,提高了領導干部思想認識,重申了紀律,再次對領導干部敲響警鐘;增強了各級各部門厲行節約、艱苦奮斗、廉潔自律的自覺性;保障了資產和資金規范、安全、高效運行;促進了財經制度的健全完善,著力堵塞財務和資產管理存在的漏洞;強化了監督檢查,著力推進“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的常態化,真真正正清理了“小金庫”、取締了“私房錢”。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嚴格處理,絕不姑息。(朱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