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級領導“八小時以外”情況公示欄
八小時以外,個人行為是自由的,干部職工去哪里,干什么,做沒做違法違紀的事,單位無法直接在第一時間獲知。2013年馬關縣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呂某某因參與“全能神”邪教被開除黨籍,這個問題可以看出單位對其八小時以外的情況疏于監督管理。呂某某,在紀檢監察系統工作多年,處于監督執紀的關鍵崗位,而八小時以外思想動向,在案發前根本沒有了解和掌握。如何加強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做到八小時以內和八小時以外一個樣,成為了紀檢監察機關一直在探索的一個課題。
為有效掌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行為的相關信息,安好工作之余的紀律作風“探頭”,把預防警報拉響在平時。近日,馬關縣出臺《科級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辦法》,實行報備表自查、問卷表核查、明察暗訪督查的“三查”方式強化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
一是統一制定并發放干部個人“八小時以外”報備表,明確要求干部如實填寫個人事項,交紀委審查后對外進行公示,有效杜絕干部虛報偽報;二是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廣泛向干部家屬發放干部“八小時外”管理問卷調查表,并將填報情況與個人自查情況進行對比,對發現出入的進行走訪核實,確保干部報告實現真實可靠;三是派出專項督查組,定期不定期對各類娛樂場所、高消費商品進行明察暗訪,摸清干部“八小時外”活動脈絡,發現干部問題并嚴格進行處理。截至目前,該縣共組織干部開展自檢自查674人次,發放問卷調查表100余份,開展專項督查1次,提出意見建議4條。
辦法出臺,干部和家屬的反映如何?八寨鎮副鎮長說:“縣委出臺《科級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辦法》很好,能夠有效的監督管理好干部職工的八小時外情況,可以早發現、早防范、早處理,把將發生的問題風險消滅在萌芽階段。”其家屬唐本芬在填寫問卷調查表時,提出:“建議加強領導干部“家庭道德”的教育和督查,單位家庭聯動,將能更好的了解掌控領導干部思想動態、情緒、社交、興趣、愛好及反常舉動,做到提前防范。”(馬關縣紀委組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