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檢自查、工作匯報、述廉述責、民主測評、民意調查、查閱資料?!边@是梁河縣2016年度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的六個重點環節,近日,梁河縣委十一屆5次常委會審議通過《梁河縣2016年度懲防體系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實施方案》,標志著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期末大考”正式啟動。
此次檢查考核覆蓋全縣75個部門單位(9個鄉鎮、48個縣直單位和部門、18個中央、省、州駐梁河單位),重點圍繞《梁河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梁河縣2016年度懲防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作風建設情況、黨風廉潔和反腐敗法規制度建設情況、貫徹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各部門單位對照檢查考核內容,梳理工作,認真開展自查,并形成自檢自查報告上報。
在全面自檢自查的基礎上,縣委成立13個檢查考核組,組長由縣委常委擔任,考核組副組長由副縣長及政府處級領導等擔任,成員從縣紀檢監察機關、縣委、政府督查室抽調組成,深入全縣75個部門單位進行重點檢查。檢查采取黨政“一把手”匯報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現場述廉述責,班子其他成員書面述廉述責;對黨政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和黨政領導干部述廉述責情況進行民主測評;對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潔建設主體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加強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帶頭廉潔自律、服務群眾,扎實推進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等情況開展民意調查;查閱被檢查考核鄉鎮、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2016年度推進懲防體系暨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工作臺賬等痕跡資料等方式進行。各檢查考核組綜合分析檢查考核情況,作出總體評價,找準主要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建議,反饋鄉鎮、部門(單位),縣紀委形成檢查考核報告提交縣委常委會審定,縣委常委會討論審定最終考核等次。
據悉,檢查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列入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重要內容。領導干部述廉述責及民主測評情況記入本人廉政檔案。對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鄉鎮、部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誡勉談話,并限期整改;取消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年度所有評優評先資格;對連續兩年被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鄉鎮和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或組織處理。對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述責民主測評分數低于70分的,本人作出書面說明,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對其進行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并限期整改,對存在的突出問題不認真整改,情節嚴重的進行責任追究或組織處理。(楊正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