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云南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準了《曲靖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曲靖成為全省首批獲得批準的5個州市之一。幾個月來,曲靖市各級各部門科學謀劃、精準發力、穩步推進,各項工作進展順利,保留車輛管理規范有序,取消車輛拍賣獲得成功,司勤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為了保障車改各項工作順利推進,曲靖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的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周密制定并印發車改實施方案,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和微博等媒體,對相關政策進行宣傳和解讀,及時解答領導、干部、司勤人員及群眾所關心和疑惑的問題。同時,宣傳報道車改工作推進情況、車改取消車輛處置情況等,營造全社會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良好環境和氛圍。
嚴明紀律加強監督檢查。曲靖市委、市政府把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列為2016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重點,在車改過程中嚴明紀律,規定: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應急、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曲靖市紀檢監察機關對違反“六個不得”規定的行為加強監督檢查,嚴肅表明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追究一起的堅決態度。各縣(市、區)、市直黨政機關對“拿錢不干事、沒車不辦公、錢少不出門”等懶政行為采取有效手段及時糾正,并嚴格日常管理和考核監督。公務車輛封停后,曲靖市紀委對保留車輛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數次明察暗訪,由于前期宣傳教育、取消車輛拍賣、監督檢查等基礎工作做得扎實,從察訪結果看,各參改單位均按規定使用保留車輛,未發現違規違紀問題。
目前,市直參改單位司勤人員轉崗分流等工作已經完成,各部門保留的機要通信和應急車輛標識噴涂全部完成。市直參改部門公車改革工作順利推進,發揮了良好的示范帶動效應,為推進縣、鄉兩級車改工作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