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緊盯“關鍵少數”,以問責任清單、問責任落實、問整改落實、問責任追究為抓手,進一步壓實壓牢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督促黨員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在其位、謀其職、盡其責。
“問”責任清單。監督檢查各級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厘清黨政主要領導的責任清單。督促黨政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簽訂“一崗雙責”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各級領導干部在“一崗雙責”工作中的責任范圍和責任內容,通過理清責任主體、監管原則和責任要求,深化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在職責范圍的主體責任和領導責任。目前,全縣各級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正職與其他班子成員簽訂了履行“一崗雙責”責任書392份。厘清黨政主要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86份,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及鄉鎮、縣屬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120余人進行了落實主體責任年初承諾,作了前三季度履行主體責任報告。
“問”責任落實情況。縣委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擺在突出位置,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通過約談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等措施,傳導督促主體責任落實。今年以來,縣委主要領導先后約談常委班子成員及縣人大、縣政協、“法檢兩院”黨組主要負責人和鄉鎮部門主要負責人46人次,督促他們落實“一崗雙責”,主動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問”問題整改情況。根據全縣各級黨委(黨組)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該縣列出整改清單,制定整改任務分解表,明確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以“談問題、找原因、查責任、促整改”為目標,縣委主要領導對各級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共計89人進行集體約談。并對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考核為“基本合格”的1個鄉鎮和5個縣屬部門黨政主要領導作了個別約談,進一步明確問題整改內容和整改期限。8月份,縣委成立專項督查組,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整改情況復查評審,主要跟蹤檢查了“基本合格”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確保按整改清單要求全面整改完畢。
“問”責任追究情況。縣紀委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推動約談常態化。今年以來共對91名任職交流和新提拔的領導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對違反紀律作風問題的40名黨員干部和28個單位進行了通報批評。開展談話函詢25件25人次,責令8名領導干部作出書面檢查,對3名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對1名干部進行通報批評,建議對3名干部進行組織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