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元謀縣紀委堅持抓早抓小,挺紀在前,把握運用“四種形態”,充分運用責任主體提醒談話、組織提醒談話、函詢談話和誡勉談話“四項談話”,傳導責任壓力,推動“兩個責任”落實。
早預防,開展責任主體提醒談話。縣委書記帶頭與班子成員開展提醒談話,其他縣級領導對分管單位一把手進行提醒談話,縣級部門及鄉鎮主要負責人根據職責范圍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對下屬開展提醒談話。今年1至10月,全縣共開展責任主體提醒談話1429人次,其中科級499人。
緊發條,開展組織提醒談話。在日常工作、專項檢查、信訪排查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組織提醒談話,查找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夯實主體責任。今年1至10月,全縣共開展組織提醒談話33人次,其中科級10人。
盯苗頭,開展函詢談話。針對黨員干部存在的有問題線索、舉報反映,但反映不具體的,按照問題線索處置要求進行函詢,并在接受函詢對象作出說明時進行談話。截止目前,全縣共開展函詢談話23人次,其中科級2人。
敲警鐘,開展誡勉談話。針對黨員干部存在的不構成違紀但造成不良影響,或者雖構成違紀但情節輕微,根據有關規定可以免予黨政紀處分的問題,開展誡勉談話,要求談話對象就存在的問題作出解釋、說明或者檢討,責令限期整改。今年1至10月,全縣共開展誡勉談話10人次,其中科級4人。(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