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這次談話,徹底打消了我對八小時以外的監管可有可無的觀點,讓我牢固樹立了作為黨員就必須隨時隨地嚴格要求自己的思想意識,八小時以外也不能松懈。”永仁縣衛計局一主任科員在接受縣紀委談話函詢后深有感觸地說。
永仁縣把談話函詢作為實踐運用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方式,堅持抓早抓小,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及時進行提醒告誡,防止小錯誤釀成大錯誤。今年1至10月,該縣共對有信訪舉報反映問題的17名干部進行了談話函詢。
在實際工作中,該縣明確了談話函詢的“三個適用范圍”,即:在遵守黨紀、政紀和作風建設規定方面的一般性問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反映籠統、不具體的問題,采取發函由被反映人作出書面情況說明,分管領導直接或委托有關室領導與被反映人談話,所在鄉鎮或部門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與被反映人談話等方式進行。
在加大談話函詢的同時,該縣還注重結果運用,即要求承辦部門對被反映人的內容進行嚴格審查,必要時可對其中的問題進行核實。如發現未如實說明情況或者故意隱瞞問題的,一律從重處理;如主動說明組織未掌握問題的,可從輕處理。截止目前,全縣共立案查處6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件2人。(普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