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市前移監督關口,從嚴從實把好干部選拔任用資格審查、組織考察、公示監督三個環節,防止干部“帶病提拔”。
嚴把資格審查環節。實行“誰提名、誰審查、誰負責”責任制,由市委組織部、黨委(黨組)、考察組三級層層把關,黨委(黨組)對擬提拔人選廉潔自律情況作書面評價,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簽字確認。開展單位職數、干部檔案、黨風廉政“三個預審”,審查擬提拔人選資格條件、適崗程度、比選情況。整合紀檢、監察、政法、信訪、審計等部門力量,對擬提拔人選資格進行“聯合審查”,存在問題或問題未查清的一律“放下”。
嚴把組織考察環節。縱向延伸干部考察,采取日常抽查與專項調研、定期經常性研判與提任前重點分析、平時考核與屆中屆末考核“三結合”方式,掌握干部履職情況。橫向延伸干部考察,將考察談話對象拓寬為上級領導、身邊同事、下屬、服務對象、家屬等5類人員,通過實地考察“進單位、進聯系村、進項目現場”,深入了解干部德才表現、群眾口碑、重要情況。建立“一人一檔、一事一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檔案,確保干部選任有據可查。
嚴把公示監督環節。緊盯考察對象公示、擬任人選任職公示兩個節點,在兩次審核、三方確認后公示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主要實績、個人廉潔自律情況等重要信息。搭建信訪、電話、網絡、短信“四位一體”信訪舉報平臺,通過張貼公告、網絡發布等方式,借助廣大黨員群眾力量發現問題。對擬提拔干部在考察、公示等環節接到的反映,實行立項專辦、加急辦理、果斷處置“快查快辦”,限定10個工作日內辦結,提出是否影響人選使用的意見建議。(王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