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第八次黨代會以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以落實“兩個責任”為抓手,在明責、壓責、追責上狠下功夫,推動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
厘清責任。制定州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和州委常委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推動主體責任具體化、常態化;制定監督責任規定、監督責任清單,進一步細化紀委常委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監督責任。“兩個清單”的建立,為各級黨委、紀委傾盡全力履行責任提供了有力抓手和保障。
壓實責任。州委與各縣市、州直各部門黨委(黨組)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將責任細化分解到各級黨組織;召開落實“兩個責任”集體約談會議,約談縣市、州直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就落實“兩個責任”提要求,把責任壓緊壓實到縣市一級;召開10縣市黨委書記述職述廉匯報會,10縣市黨委書記就履行職責、廉潔自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進行匯報。
追究責任。制定《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明確實施責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以嚴肅的問責倒逼“兩個責任”落實。5年來,對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9個縣和34個州級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4個單位7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蘇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