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在監督執紀中,深入實踐“四種形態”,認真研究四種形態之間內在聯系和規律,著力培植善用“在第一種形態上多下功夫、用足用好第二、三種形態、強化第四種形態”的監督執紀理念和方略,保持嚴懲腐敗的高壓態勢,推動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常態化,逐步實現既堅決處理少數和極極少數又管住常態和多數的法紀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在第一種形態上多下功夫,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通過日常的監督管理,將關口前移、預防黨員干部踩紅線、闖雷區。2016年1月-10月,全縣因違反工作紀律、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地震恢復重建“四大工程”及市、縣重點建設項目推進滯后等原因開展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及責令做出書面檢查等問責62件次;函詢41件次;約談83件次。
用好用足第二、三種形態, 讓“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 對自律不嚴、擔責不力等觸碰黨紀黨規“底線”的,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及時處理和糾偏,防止小錯演變成大錯、小患釀造成大禍;“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對嚴重違紀但不足以淪為“階下囚”的,不留情面,依紀依規嚴肅處理,以達到當頭棒喝、治病救人的目的。1-10月,全縣給予留黨察看7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人,黨內警告處分6人;給予行政撤職1人,行政降級2人,行政記大過1人,行政記過2人,行政警告7人。
強化第四種形態,在紀律處分懲戒中體現“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2016年1-10月,全縣給予開除黨籍8人;行政開除處分1人,并移交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過對2014年-2016年連續3年數據的分析比對,景谷2016年前10月監督執紀工作成效明顯,問責件次及案件查辦等數據都分別突破了2014年、2015年的成績。(李雨瀟 俸軍華 佟 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