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圍繞監督檢查重點和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監督檢查,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近日,玉溪市紀委下發通知,對“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和防治“小金庫”工作落實情況開展重點檢查抽查。
在各縣區和市直各部門開展自查自糾的基礎上,自10月24日起,玉溪市抽調市紀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單位的同志組成3個檢查組,分別由市紀委副書記帶隊,對通海、新平、易門等3個縣和市農業局等6個部門開展工作情況進行重點抽查。與此同時,分別由市紀委派出第一至第六紀工委(監察分局)組成檢查組,對所負責聯系的市直單位開展重點抽查。
實地抽查賬目。查看單位是否存在基本賬戶、工會賬戶以外的賬戶,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現象,資金使用是否符合財經法規要求,是否存在挪用、套取、截留資金等違紀問題。
查閱文檔資料。查閱單位黨委(黨組)會、行政辦公會會議記錄,看是否執行“三重一大”集體討論、民主表決和主要領導末位表態;查閱領導班子分工文件,看是否嚴格執行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投標等制度;查閱相關制度,看是否有完善的“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和“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
個別談話調查。根據單位情況,由檢查隨機選擇人員進行個別談話,重點了解該區域(單位)是否存在“小金庫”及不經過基本賬戶進行大額開支的現象;是否存在巧設名目亂發加班費、過節費和津補貼等問題。
延伸檢查基層。突出對財政撥款數額大、預算級次多、業務涉及面廣、設立獨立法人并財務實行獨立核算的二級局、下屬事業單位的進行重點延伸檢查。
按照“問題部門提、帶著問題去、針對問題查、查清問題咎、盯著問題改”的要求,各檢查組結合各自實際認真開展檢查。對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及時進行處理。在自查自糾中及時主動查找、如實上報、糾正到位的,按照寬嚴相濟的原則從輕從寬處理。對在自查自糾階段不主動發現問題或拒不糾正,在監督檢查階段查出違反相關規定的,一律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從重加重處理。特別是被查實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停職,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并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追究相關領導人員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進行通報曝光。同時,把開展監督檢查情況和發現問題整改落實、違規違紀人員問責處理情況等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