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動員大會
聽說過車輛出問題被召回,產品出問題被召回,如今在文山市,干部出了“問題”也將被召回!近日,文山市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動員大會召開,這標志著文山市開始啟動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不勝任干部召回是對不勝任現職的干部進行再教育、再鍛煉、再考核、再使用的一項組織管理措施,是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避免干部“小毛病”變成“大問題”的預警機制。目前,文山市已下發了《文山市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辦法(試行)》和《文山市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實施方案》。
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是按照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要求,對素質能力和現實表現與履行崗位職責不適應、不勝任現職又達不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干部,實行召回管理。是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再教育、再鍛煉、再考核、再使用的一項組織管理措施。召回范圍包括全市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科級及其以下工作人員;以及其他事業單位中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市屬國有企業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村(社區)“兩委”干部參照辦法執行。
辦法列舉了19類應實行召回管理的情形,重點為4個方面:對不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責任追究、對干部作風建設方面人民群眾關注點的監督、對廣大黨員干部在敢于擔當方面的考量、對涉及國計民生的重點工作和重點項目推動的督查。通過9個方面來認定干部是否勝任現職,對存在“庸、懶、散、慢、浮”等問題的干部職工加強日常教育管理。對平時工作不努力、不認真、有苗頭的干部,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發出召回預警。經提醒談話仍我行我素,觸犯召回情形的,提出召回建議,啟動召回管理程序。對被召回管理的干部采取集中教育、實踐鍛煉、綜合評定、組織調整與處理四種措施進行管理。對不適宜繼續在現崗位工作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轉崗或分別采取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免職留級、降職降級等措施進行調整與處理。同一年度內受到2次“召回”管理的干部,進行待崗處理,待崗時間為3個月,待崗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恢復原職務或重新安排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處理。干部在召回期間,不得調整或調動工作,不得提拔使用。
干部召回管理,堅持過責相當與懲教結合,既不搞“下不為例”,又不“一棍子打死”。對觸犯召回情形的干部職工,堅決召回,不搞特殊化。對被召回管理的干部,明確不是“整人”,而是“咬耳朵”“扯袖子”,避免犯更大的錯誤,通過“回爐淬火”對其歷練鍛造,切實幫助被召回管理的干部轉化提升。通過開展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向惰政宣戰、向惰政問責,全面整治“慵懶散軟、為官不為、為官不勤、為官無為”,徹底打消部分干部職工“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的懈怠心理和“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消極思想,切實解決“不想為”“不會為”“不敢為”等突出問題,引導廣大干部職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在全市上下大力營造風清氣正、奮勇爭先、積極進取的良好氛圍和凝心聚力、干事創業的良好局面。(文山州紀委 呂玉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