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門縣紀委通過設定“工作清單”、“負面清單”和“考評清單”,對紀檢監察干部履行職責情況實行清單式管理和考評,強化紀檢監察干部責任意識,推動監督責任落實。
設定“工作清單”,明確“主責主業”。根據各自工作性質、特點,對委局機關(含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各鄉鎮(街道)紀委的紀檢監察干部履行職責情況,實行清單式管理。具體劃分為“案件查辦”、“信訪調處”、“監督檢查”、“執紀問責”、“教育引導”、“隊伍建設”和“組織協調”等7個方面。主要包括:組織協調抓好(所在鄉鎮、聯系單位)紀檢監察工作、完成縣紀委常委會安排落實的年度目標任務;組織查處管轄范圍內的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監督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督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和厲行勤儉節約制度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本單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等,加強紀檢干部教育培訓和日常監督管理等。
建立“負面清單”,厘清“行為界限”。 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了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紀律審查紀律、工作紀律、保密紀律、財務和后勤管理規定、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共六個方面39條不準”,即:不準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或故意拖延執行調查工作;不準為他人說情或干預有關單位的案件查處工作;不準向涉案單位、個人及其親友通風報信,泄露信訪舉報和辦案情況;不準在任何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不準利用工作之機收受任何單位和個人錢物;不準利用職權和工作上的便利參與盈利性活動;不準大操大辦、借機斂財;不準公車私駕私用、公費旅游、公款吃請和工作日中餐飲酒;不準出入商務會所和高消費娛樂場所;不準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等,對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以鐵的紀律打造鐵的隊伍。
精準考評清單,強化“責任擔當”。出臺《縣紀委機關各部、委、室工作考核辦法》和《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工作考核辦法》,針對縣、鄉鎮(街道)紀委各自主業主責和工作特點,考核內容分共性職責和業務工作兩類,考核分值以百分制計,按塊設分值占比,并把分值細分到各條、各項,后再把各塊分值細分到具體的每一條、每一項,年終有針對性地進行逐條考核,對完不成工作任務的扣除相應分值。使分值占比與內容精準對應,客觀性、全面,使考核工作更有針對性,操作性。對于沒有按照“考評清單”管理要求正確履責的,視情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調整崗位的處理。同時將“考評清單”管理的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評先評優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