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運用好‘四種形態’,尤其是談話函詢既要應談盡談,又要嚴防以談代紀,只有把準‘病脈’才能開好‘藥方’。”嵩明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在專題學習“四種形態”時表示。
今年以來,嵩明縣紀委把問題線索處置作為化解信訪矛盾的有力抓手,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實踐運用“四種形態”,不斷提高監督執紀實效。
咬耳扯袖防“未病”。嵩明縣紀委制定下發了《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辦法(試行)》,對談話函詢適用范圍、方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積極實行談話函詢并用的紀律審查模式,扎實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提醒教育和談話提醒,發現問題及時提醒。
執紀問責治“已病”。通過內設機構改革,將83.87%的人員力量集中到監督執紀問責的主業上來,以“零容忍”態度持續高壓懲處,對違反“六大紀律”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據統計,1至9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159件,處置問題線索117件,談話函詢80件次。其中,擬立案28件次,黨紀輕處分13人,黨紀重處分8人,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2人。
回訪引導除“心病”。積極開展受黨紀政紀處分人員的回訪教育工作,根據受處分人員的錯誤性質和情節、黨政紀處分類型、處分期間個人表現等,實行“一人一策”的心理疏導,鼓勵其放下思想包袱,積極主動干事創業,不再做違紀的“下一人”。同時,對他們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盡量給予幫助。據統計,今天共開展回訪教育7次25人。有3名黨員干部因改正錯誤徹底,能力又突出,繼續得到組織的提拔重用。
“‘相信組織、依靠組織’不是句空話。組織給我們有錯誤的同志上‘岸’的機會,一定要好好珍惜,不能辜負組織和親人的期望。”一名被約談的黨員干部表示。 (陳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