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澤縣在正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通過調整重心、轉變方式、改進文書、鄉案縣審這“四步走”措施,助推紀律審查工作按照“四種形態”的要求實現轉型。
調整審理重心,聚焦違紀行為。執紀審理工作的重心都沖著紀律去,抓住“三類人”,緊盯“三個重要節點”,正確處理“樹木與森林”的關系,堅持快查快結,用執紀審理的轉型引導紀律審查的轉型,防止調查取證工作貪大求全、“吃干榨盡”、紀法不分。
轉變審理方式,體現紀在法前。按照紀在法前的要求,由以往重點審理違法犯罪問題,轉變為聚焦審理違紀問題,用黨章黨規黨紀衡量違紀行為。在審核事實、證據的基礎上,加強對紀律條規適用和處理方式的審核,以黨紀黨規為尺子衡量黨員干部的行為,準確定性、恰當處理、把準用好黨紀輕處分、黨紀重處分、組織處理和移送司法機關等處理方式,確保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準確適用,使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更加具體化。
2016年1至9月,會澤縣紀檢監察機關咬耳扯袖紅臉出汗36人,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43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34人,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8人。四種形態的運用各占總人數的30%、36%、28%和6%。
改進審理文書,突出紀言紀語。在審理文書中將違紀行為按六大紀律進行分類和表述,將違紀問題與違法犯罪問題分開表述,用紀律語言描述違紀行為,體現紀律審查特色。在按六大紀律對違紀行為進行表述的基礎上,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作為執紀審理重點,在審理報告“主要違紀事實”最后一部分增加一類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將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在此部分予以表述。
推行鄉案縣審,規范審理質量。出臺《鄉(鎮、街道)案件縣協助審理暫行規定》,全面推行鄉案縣審,按照“五查五看”標準(查證據,看違紀事實是否清楚;查違紀事實,看定性及引用黨紀條規是否準確;查依據的政策界限,看處分檔次是否恰當;查辦案程序,看是否履行了各項審批手續;查案卷材料,看行文是否規范),重點對違紀行為的證據標準、性質認定、條規適用和紀法銜接等問題進行規范,通過協審的形式加強業務指導。2016年1至9月,共協審鄉(鎮、街道)案件34件,幫助修改違紀事實、處理結論、督促處置涉案款物等18件,確保了紀律審查連續20年“零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