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紀律意識淡漠,采取虛列支出和虛開發(fā)票套取資金、公款私存、違規(guī)收費、違規(guī)處置國有資產等手段,設立“小金庫”屢禁不止的現象,近日,麗江市紀委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嚴明紀律規(guī)定認真開展“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
自查為先。各部門各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認識梳理匯總,形成問題清單,及時予以糾正和整改。
重點抽查。按照“問題部門提、帶著問題去、針對問題查、查清問題咎、盯著問題改”的要求,市紀委會同財政、審計、國資、民政等部門組成檢查組,對縣區(qū)、市直部門及下屬單位、鄉(xiāng)鎮(zhèn)進行重點抽查。
嚴肅問責。對在整治工作自查自糾期間不如實上報、不及時整改的,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追究責任。凡被發(fā)現、查實存在“小金庫”問題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以停職,再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典型問題予以公開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