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圍繞學習和運用“四種形態”,突出抓早抓小,提高監督執紀問責實效,在實踐“四種形態”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深化“聽、談、查”。堅持開展每年2輪領導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聽、談、查”工作。特別是在開展“談”這項工作中,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為重點,圍繞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改進“四風”問題、加強重點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等內容,各責任領導對包干負責范圍的領導干部進行針對性廉政談話。同時,把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群眾訴求、問責和紀律審查情況在包干負責范圍的鄉鎮(農場)、部門(單位)領導班子中進行通報,以起到提醒、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作用。
強化教育引導。組織縣處級干部、部門(單位)、鄉鎮領導干部職工到西雙版納監獄進行實地參觀,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使領導干部不斷深受教育,引以為戒。組織334名黨員領導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活動。堅持開展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定實施《勐海縣縣管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規定》,2016年以來,對115名新提拔和平級交流任職的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并簽訂《廉政承諾書》,切實加強對新任領導干部的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制定實施《勐海縣科級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實施意見》,安排82名科級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在全會述廉述責。
壓實“兩個責任”。2015年,以“深化三轉,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為主題,由縣紀委主要負責人對各派出紀工委,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紀委書記(紀檢組長)、12個鄉鎮(農場)紀委書記開展約談。以“切實履行職責,真正讓主體責任落地生根”為主題,由縣紀委主要負責人對鄉鎮(農場)黨委、縣屬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省州駐縣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組長開展約談。
規范談話函詢,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制定出臺勐海縣《規范談話線索函詢辦理工作的規定》,2016年以來,對于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性質不嚴重、情節輕微的一般性問題,反映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者反映籠統、不具體的問題,共開展談話函詢13件14人。共紀律審查17人,給予黨政紀處理27人,對反映失實的31名黨員干部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