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紅河縣抓住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這個關鍵點,通過“三抓三化”措施,拉起防止違紀的第一道關口,真正做到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一抓廉政教育,教育提醒經常化。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利用多種形式,狠抓黨員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抓住關鍵節點和敏感時期,反復重申相關規定精神,抓好重點綜合監督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日常監督和教育。通過壓力傳導,把踐行“第一種形態”作為常態。先后開展了科級領導干部廉政專題教育3期180余人次,縣級領導及縣屬部門黨政主要領導下基層講廉政黨課96人次,4100余名基層黨員干部受到廉政教育。縣委、縣政府領導對分管聯系鄉鎮和部門黨政主要領導提醒談話86人次,紀檢監察機關約談涉嫌違規違紀人員9名,談話函詢15件15人。對新提拔及交流任職的67名領導干部進行廉政談話。通報曝光典型案例1批次14件14人。
二抓責任主體,責任落實具體化。出臺了《紅河縣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和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辦法》,明確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踐行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任務分工。要求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對于黨員干部苗頭性、“小節”性問題,通過談話提醒、專題民主生活會等形式,做到小過即問,促使小錯即改。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與班子成員、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聯系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廉政談話,并要求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警示教育月活動,每年組織召開1-2次警示教育會議。黨組織不按要求開展“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對出現明顯問題的黨員干部沒有及時提醒,致使其進一步突破紀律底線,受到黨政紀處分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內容,進行責任倒查,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通過問責提高踐行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效果。今年,因黨政主要領導履行主體責不到位被問責的有6人,誡勉談話5人,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鄉鎮和部門黨政主要領導集體約談2次38人。
三抓制度建設,監督執紀規范化。縣紀委監察局主動上門與綜合監督部門溝通對接,督促全縣各級執紀執法機關修訂完善部門《制度匯編》,制定了《紅河縣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清單》。縣委先后制定下發了《紅河縣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辦法》《中共紅河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試行)》《紅河縣科級領導干部績效考核辦法》《紅河縣村(社區)組織和干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修訂完善了《紅河縣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等制度。通過進一步強化制度的執行力,建立完善崗位責任體系,明確決策執行中領導、部門、工作人員等責任,做到任務到崗到人,責任到崗到人,切實增強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中的目標感、責任感。全縣紀檢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例,強化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形成有利于執行的長效監督機制。(紅河縣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