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舉報所反映的問題失實,但通過這次談話函詢,我真切感受到了什么叫嚴管厚愛,感謝縣紀委為我在干部職工大會上澄清事實,讓我放下了思想包袱。”南華縣一部門副職在接受談話函詢后深有感觸地說。
今年以來,南華縣把談話函詢作為深入踐行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抓手,堅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推動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今年1至8月,全縣共對涉及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開展談話函詢14人次。
該縣嚴格規范談話函詢類線索處置范圍,規定談話函詢只適用于針對反映黨員領導干部性質不嚴重、情節輕微的一般性問題,具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或籠統、不具體的問題等三類問題的線索處置。談話函詢采取發函由被反映人作出書面情況說明,分管領導直接或委托有關室領導與被反映人談話,所在鄉鎮或部門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與被反映人談話等方式進行。
在加大談話函詢的同時,還加大談話函詢結果在紀律審查中的運用,如發現談話函詢對象在談話函詢中未如實說明情況或者故意隱瞞問題的,一律從重處理;如主動說明組織未掌握的問題,在處理上可從輕考慮。今年以來,2名領導干部因在談話函詢中未如實交代問題后經組織查實被從重處理,切實提高了談話函詢的嚴肅性。(彭菊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