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雙版納州紀委認真總結回顧黨的十八大以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定出臺了《加強農村基層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辦法》,探索構建定責、履責、督責、追責“四位一體”工作體系,確保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明確“三個主體”,分級壓實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問責條例》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相關規定,明確定出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班子成員領導責任。按照“縣委是關鍵、鄉鎮是基礎、村組是重點”的要求,分級細化縣(市、區)、鄉(鎮、街道、農場)黨委和紀委責任體系內容和領導責任要求,強化目標任務。健全村級工作機制,完善日常監督和年度考核措施,形成教育培訓、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工作合力,讓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網格更加緊密,“兩個責任”和紀律規矩進村入隊到社區,打通“最后一公里”,實現全覆蓋。
設置“五道硬杠”,分別履行職責。堅持上下聯動、部門齊抓,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層層抓好落實,督促抓好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行“簽字背書”,每年年初,黨委、紀委,及領導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和任務分解簽責任狀,各級黨組織逐級明確任務逐級簽字確定責任;落實責任報告,每年年底,各級黨組織將本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的情況,分別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進行書面報告;加強巡察監督,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情況作為巡察監督的主要內容;開展檢查考核,把日常監督檢查、專項紀律檢查和年度考核結合起來,并將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責任追究,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紀檢、組織人事、司法、審計等部門協調配合,對不履職、不盡責等情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
部署“七項工作”,分項督促落實。列出基層黨組織履職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工作和重點任務。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突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深化基層作風建設,持續開展廉政文化和黨規黨紀進單位、進鄉村、進農場、進社區、進學校活動;加強對基層“三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公開、定期評議、定期報告;加大對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脫貧攻堅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對基層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推行村級組織負責人述責述廉、開展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拓寬發現問題線索的渠道,健全完善縣(市、區)紀委巡察制度;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篩選脫貧攻堅戰等典型問題線索,持續開展重點督辦;健全基層紀律審查工作機制,完善縣級紀委領導分片包案、紀檢監察室“總承包”等工作規定,探索建立“村案鄉辦”、“鄉案縣審”、“鄉交叉檢(審)查”、劃片督辦等工作機制。
實行“一案雙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辦法,對主體責任缺失和監督責任缺位,給黨的事業造成嚴重危害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對群眾反映問題敷衍塞責、推諉扯皮、久拖不辦,造成不良影響的;選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連續出現問題,巡察整改不落實的;基層紀委有案不查、瞞案不報的,要嚴肅責任追究,實行“一案雙查”,一查當事人的違紀違法責任,二查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做到有錯必究、失責必問、問責必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