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在工作日午餐飲酒,一律不準酗酒;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紅河州緊緊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作風問題,以整頓作風紀律為突破口,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抓手,緊緊盯住“四風”問題的新形態、新動向,持續發力、一寸不讓,堅決查處頂風違紀行為,不正之風得到有效整治。
馳而不息糾正“四風”。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制定出臺了全州實施辦法和《紅河州領導干部十不準》,深入開展作風建設活動。同時,抓住春節、端午、中秋等重要時間節點,加強紀律教育,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對在作風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進行約談或誡勉談話,督促整改。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全州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80件,處理215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21人,其中縣處級14人。
集中開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在紀檢監察機關網站開設“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投訴專區,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深入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全州共問責“不作為、亂作為”的各級黨政干部61人,其中縣處級18人。
嚴肅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制定出臺《關于整合監督力量開展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巡察工作的指導意見》,整合州、縣鄉三級監督力量,設立了專項巡察工作組,實施劃片區聯合開展巡察工作,重點對農村低保金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巡察。全州共查處違規違紀問題141件,處理110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28人、組織處理82人。
扎實推進“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全州共查處違反“六個嚴禁”規定的問題121個,給予黨政紀處分139人。此外,深入開展了暢通群眾訴求渠道、維護群眾利益“五級聯動”工作,州縣鄉三級設置143個“群眾訴求中心”,村組兩級設置6022個群眾訴求“說事室”,州、縣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設立547個群眾訴求“接待室”,共受理群眾訴求63702件(次),辦結63664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