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貫徹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堅決糾正不正之風反彈回潮,深入貫徹執行省紀委《關于2016年中秋、國慶期間加強作風建設的通知》要求,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開展中秋節期間作風建設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保山市紀委先后印發《關于2016年中秋、國慶期間加強作風建設的通知》,制定《保山市2016年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紀委常委擔任組長的7個監督檢查組,于9月8日至17日,深入全市5縣(市、區)、4個園區、26個市直單位、保山中心城區的3個超市及部分農家樂、娛樂場所,采取查閱資料、走訪調查、拍照、錄音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共發現4個單位疑似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發現可疑票據26張。
中秋節期間,各縣(市、區)、園區、市直單位紀委(紀工委、紀檢組)分別派出檢查組對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作風建設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派出檢查組142個,其中明察暗訪組43個、專項檢查組67個、隨機抽查組32個,檢查單位655個,發現問題線索5個。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干管權限交由縣(市、區)紀委監察局辦理,并要求于9月25日前上報辦理結果。
通過監督檢查,緊盯重要時間節點,集中整治收送禮金“紅包”、濫發錢物、公款吃喝、“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釋放“執紀必嚴、動輒則咎”的強烈信號,要求各級黨組織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回頭看”工作,建立風險防控機制,不斷提高廣大干部對開展作風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切實轉變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適時開展監督檢查,對各縣(市、區)、各園區、各單位作風建設工作進行動態管理,掌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實情,全力服務好全市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