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拆除違章建筑
“一定要把洱海保護好,讓‘蒼山不墨千秋畫,洱海無弦萬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駐人間。”去年1月20日,習近平總書記語重心長地叮囑,給大理州黨委、政府立下了洱海保護的軍令狀。
“湖泊是大地的眼睛,是風景中最美最有表情的姿容,是大自然賜予城市的莫大恩惠。”一年多來,大理州牢記囑托,科學規劃、重拳治污、嚴肅紀律,使洱海這顆“高原明珠”閃爍出靚麗的風采。
堅持高位推動,州紀委七屆六次、八次全會將洱海保護治理監督檢查作為重點工作安排部署,州紀委常委會先后8次專題研究洱海保護治理監督檢查工作。2015年以來,州紀委兩次組織召開洱海流域保護治理情況匯報會,專題聽取大理市、洱源縣和州級相關責任部門工作情況匯報,對保護治理工作全面督促檢查。
大理州紀委搭建“五項機制”監督平臺,建立監督檢查“總承包”工作機制,建立聯合監督和信息共享機制,建立跟蹤問效機制,建立“為官不為”線索移送機制,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同時,大理州紀委加強與公檢法司及環保、國土、住建、林業、水務、農業等執法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督檢查工作合力,快查快處洱海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違規違法問題。2015年以來,開展聯合執法223次,拆除違章建筑1480幢(處)、面積約13.5萬平方米,清理整頓違規攤點967個,封堵整改排污口2026個,查處非法捕撈526起,收繳違法船只111艘。立案查處行政違法案件179件、環境違法案件75件,移送司法機關起訴4人。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加強輿情和信訪舉報處置,用好責任追究這個“殺手锏”,是大理州推動洱海保護和治理責任落地生根的又一舉措。據統計,2015年以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約談洱海保護治理監管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甚至失職瀆職的領導干部162人,問責52人,黨政紀處分26人,移送司法機關7人。(施萃珠 蘇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