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考試現場
《黨章》考試現場
“請你簡述《黨章》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和經常性工作有哪些?”這是文山州紀委組織委局機關全體干部參加《黨章》知識閉卷考試的簡答題題目之一。
9月19日15時,文山州紀委舉行了一次《黨章》知識閉卷考試,州紀委監察局機關及派出紀工委58名紀檢監察干部參加本次考試,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參加本次考試的將擇期組織考試。
今年以來,文山州紀委為檢驗干部學習成效,持續抓好“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一步促進學習效果、推進工作,制定了《文山州紀委監察局機關干部學習考試制度》。該制度規定,考試的內容為《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中央紀委和省紀委重要決策部署、紀檢監察業務知識等。
書記辦公會每半年研究一次考試工作,確定考試內容,由州紀委組織部通知具體承辦考試工作的室(部),將學習考試計劃進行公布。試卷命題及印制、閱卷、監考由各室(部)輪流完成,試卷分A卷和B卷兩套試卷考試時隨機抽取一套開考;負責命題及試卷印制、閱卷、監考的人員不參加當次考試。考試題型為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等三種,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采取集中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閱卷完成后,將試卷復印反饋給參加考試的人員,并在2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成績。
州紀委監察局機關和派出紀工委全體干部參加考試,每2個月組織1次,每次考試突出一個重點,考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硬過關”,60分以上者為合格,考試結果作為年度評先評優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對命題人員提出了嚴格的紀律要求,凡有舞弊行為的,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考試人員有舞弊行為的,取消當次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