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麗江紀委派出工作組,采取聽匯報、查閱資料、座談會交流等方式,定期對領導干部“兩個責任”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2016年上半年以來,出臺《麗江市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對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工作任務進行了細化,明確了全市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主要內容、評分標準。工作組對101家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半年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考核內容總分100分,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力、效果不佳的,在檢查考核時將給予相應扣分。
對2015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9個單位和2個“不合格”的單位中的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召開了民主生活會,對2015年度考核中責令限期整改的問題,實地查、看、聽、訪進行檢查考核,充分體現了獎懲分明,權責統一的原則的同時,加強激勵引導,鼓勵創新作為,敢于為依法依規、敢作敢為的好干部“撐腰打傘”,敢于為好干部說話,建立“容錯”的氛圍,營造敢作為、愿意作為、善作善成的干事創業環境。對受問責干部,注重人文關懷,開展談心談話,及時進行心理疏導,解除思想“疙瘩”,輕裝上陣,煥發干事熱情。(馬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