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德宏州紀委發出《關于清理和撤銷“廉政賬戶”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從9月上旬起全部停止使用“廉政賬戶”,并將廉政賬戶存款全額移交同級財政部門金庫,對銀行賬戶予以銷戶。
《通知》強調,全州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執行好《關于禁止發送和接受“紅包”的規定》《關于重申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借機斂財、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有關紀律的通知》等紀律規定;黨員干部必須堅決拒收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今后,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須在5日內向所在單位報告并予以上交,由所在單位登記造冊、變價處理后,上繳同級財政。
《通知》要求,全州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要通過廣泛宣傳報道,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守紀律規定,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管好自己、樹好形象。
據介紹,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設立了廉政賬戶,為干部提供了主動上繳收受的“無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禮金的渠道,但在實際中也存在一些弊端。如有的干部收受賄賂后,在聽到“風聲”,感覺“苗頭”不對時,搶在相關部門調查之前把“吞”下去的錢“吐”出來,往廉政賬戶里一塞了事;有的腐敗分子收受了多筆款項,卻只上繳部分款項,一旦哪方面問題暴露,就拿部分上繳款項的事實及憑證做“擋箭牌”,企圖蒙混過關。而撤銷不記名廉政賬戶,實行實名登記上繳有利于迅速準確地查明干部是否存在違紀違法行為,提高案件的查辦效率和質量,同時也可打消少數人把廉政賬戶作為“掩體”實施違紀違法行為的僥幸心理,促使其提高廉政意識,更有利于鼓勵和形成清廉自律的良好作風。(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