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至9月8日,麗江市紀委派出七個工作組對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被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9家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驗收。
七個復查驗收組主要是依據麗紀辦發〔2016〕17號文件精神,分別對9家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的情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情況;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點工作的情況;針對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整改落實的情況進行復查驗收。
在單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復查驗收組主要是通過組織召開復查驗收工作匯報會,聽取被復查單位的整改情況匯報;對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查閱整改工作的相關痕跡資料,重點查閱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總結、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建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等資料;開展延伸復查工作,抽查1至2個科室和下屬部門了解掌握相關情況。(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