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帶病’的干部被提拔了,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威信,一名好干部沒有得到使用,對黨的事業也是一種損失,因此紀律審查的同志一定要換位思考,一刻也不能馬虎和松懈,嚴把廉潔紀律審查關。”9月5日,嵩明縣委書記在全縣黨員干部大會上表示。
為強化廉潔自律審查工作,做好事前監督,嚴把紀律關,嵩明縣紀委對新提拔和交流的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實行“六室共審”,將廉潔自律審查工作做實做細,嚴防有問題黨員領導干部規避廉潔自律審查關“帶病提拔”。
廉潔自律審查時,先由案件管理室嚴格審查范圍,進行初步審查,再由信訪室、紀檢室、案審室、干部室、分管聯系紀工委在審查范圍內進行共同審查,重點審查涉及單位或個人的信訪舉報、廉潔從政、遵紀守法、案件查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紀執法等情況,并提出具體審查意見,最后經分管領導審核無意見建議后,才能簽字蓋章。審查結果縣紀委同步通報縣委組織部存檔備查。據統計,2016年以來,縣紀委共對167名新提拔和交流的黨員領導干部進行了廉潔自律審查。
凡是要求進行廉潔自律審查黨員領導干部,需提前一周內將相關材料報縣紀委接受審查,并登記存檔。未按要求和程序辦理的,將對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提醒約談,一旦發現有違反廉潔自律方面的情況堅決從嚴查處。
嵩明縣將建立健全干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對“帶病提拔”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實行“一案雙查”,不僅查“帶病提拔”的干部,而且倒查相關責任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及時通報典型案例。(陳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