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加強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擺上議事日程,不斷深化和鞏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實施辦法取得的成果,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9月8日,紅河州紀委下發關于2016年中秋國慶期間加強作風建設的通知,嚴明節日期間各項紀律。
通知強調,加強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是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的重要抓手。要持續發力加壓,加強監督檢查,繼續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地抓、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通過拓寬監督渠道,強化通報曝光,發信號、打招呼,增強紀律規矩意識,營造崇廉尚儉的節日氛圍。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要從嚴要求、從嚴律己,帶頭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和要求,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要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做“四講四有”合格黨員上爭先進、做表率。
通知要求,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禮品和各種購物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違規駕駛公車;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要對已有的制度規定進行系統梳理,及時修訂完善,嚴格執行落實。
紅河州將充分利用政務網、紀檢監察網、新聞媒體,加大對紀律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宣傳報道,向黨員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同時,進一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及時向社會公眾公布監督舉報電話、信箱,并設立中秋、國慶期間網絡監督舉報專區,認真受理廣大干部群眾、社會各界及新聞媒體的舉報監督,形成監督合力。紀檢監察機關將牽頭成立檢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開展監督檢查。要強化整改措施,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建立問題清單,逐項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實。
紅河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對中秋、國慶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作風建設規定的問題嚴查快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出入私人會所、組織隱秘聚會等行為一律從嚴查處。要盯住隱形變異“四風”問題,嚴查快處,守住底線、嚴防反彈。對媒體曝光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將及時組織核查,嚴格執紀問責。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對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以致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規違紀問題,造成惡劣影響,或對嚴重違規違紀問題壓制不查、袒護包庇甚至干預案件查處工作的,要嚴肅追究其主體責任;對紀委(紀檢組)協助黨委(黨組)監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規違紀問題,造成惡劣影響,或者監督檢查不嚴,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拖延不查、追責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其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