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紀委下發《關于2016年中秋國慶期間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通知》,對全州各級黨組織、紀檢組織抓好中秋、國慶期間紀律作風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
《通知》指出,全州各級黨委(黨組)和廣大黨員干部要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改進作風各項規定,確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嚴禁借節日之機違規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月餅和各種購物卡、商業預付卡(券)、電子禮品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或利用培訓中心、機關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樂;嚴禁借節日之機或以職工福利名義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禁婚喪嫁娶大操大辦、借機斂財;嚴禁用公款向單位和個人發送“紅包”,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紅包”;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奢侈浪費和各種變相的違規違紀行為。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自覺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把加強中秋、國慶期間紀律作風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加強部署檢查,提出嚴格要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要強化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健全應急協調機制,暢通信息報送渠道,遇有突發事件或重要緊急情況要加強請示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應對和處置。
《通知》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緊盯節日期間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贈送節禮以及“四風”新動向新表現,持續發力加壓,有針對性地開展明察暗訪、集中檢查和重點抽查工作,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同時,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加大社會和輿論監督的力度。對中秋、國慶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作風建設規定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