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督促各級黨組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近日,昆明市紀委印發通知,在全市范圍內推行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紀實制度。
紀實制度明確,紀實對象是全市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黨工委、管委會,市委和市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市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紀實分為黨委(黨組、黨工委)領導班子落實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履行領導責任三個類別。
紀實制度規定,主要記錄領導班子、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相關具體情況,以填寫《昆明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實手冊》和《昆明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實本》的形式反映。每半年對《紀實手冊》《紀實本》填寫情況進行檢查,同時把各級各部門(單位)落實紀實制度情況,列入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此外,把執行紀實制度情況納入互聯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項目。
紀實制度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強化責任意識,把實行紀實制度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基礎性工作抓牢抓實。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要狠抓制度落實,帶頭實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實制度。各級紀檢監察機構要嚴格督促檢查,及時反饋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跟蹤整改落實;對未按要求填寫、上交《紀實本》《紀實手冊》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提醒談話或問責。(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