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楚雄州人民政府黨組修訂出臺《中共楚雄州人民政府黨組工作規則》,通過明責、履責、考責、問責,進一步細化黨組成員的主體責任,明確責任追究,推動全州政府系統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明責”立規矩。《規則》包含“學習制度、會議制度、干部培養和選拔任用制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制度”等11個部分?!兑巹t》明確州政府領導班子負黨風廉政建設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主要領導、黨組書記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其他成員負相應的主要領導責任。真正把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到具體行動上,增強黨組成員責任意識。
“履責”顯擔當?!?/strong>規則》明確了黨組成員的職責范圍。要求黨組成員要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不稱職”的意識。把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實。帶頭履責,加強對重要工作、重大問題、重點環節、重要案件的研究部署和指導推動。切實履行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的政治責任、領導責任、工作責任。
“考責”促提升?!?/strong>規則》要求黨組成員把黨風廉政建設與中心工作結合起來同檢查、同考核。認真落實“一崗雙責”要求,對分管聯系部門和單位采取隨機調研、聽取匯報、實地檢查等形式,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廉潔從政教育、管理和監督。同時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成效作為評價黨組成員工作的重要標準。
“問責”強震懾?!兑巹t》明確了黨組成員的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規定了應當追責的十一類情形。對違反《規則》的黨組成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調離崗位、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處理;應當追究黨政紀責任的,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黨組重大決策失誤的,將對參與決策的黨組成員實行終身責任追究。(馬慶輝 尹鶴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