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會澤縣打破“重大案、輕小錯”的慣性思維,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癥下藥,把紀律管到位、嚴到份,為營造不想腐、不敢腐氛圍夯實基礎。
抓住“常態”。重視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運用,出臺《關于在懲治腐敗中抓早抓小的意見》,推行干部談心提醒教育機制,完善重點領域預防腐敗機制,對傾向性、苗頭性和輕微違紀問題堅持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早糾正。出臺《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規定》,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明確談話、函詢方式的適用范圍、辦理流程等內容,明確鄉鎮黨委書記的本人情況說明和書面檢查報縣委、縣紀委主要領導簽字背書。今年以來,先后談話函詢25人。
正確處理“大多數”。靈活運用組織處理方式,充分體現挺紀在前、嚴管厚愛,在處置線索、立案審查、紀律處分的不同環節,按照實事求是、寬嚴相濟的原則,根據線索的不同情況,紀律處分方式和組織處理方式配套使用、相輔相成,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使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更加具體化。今年以來,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56人,其中警告25人,嚴重警告13人,組織處理18人。
嚴懲“少數”和“極極少數”。對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干部,堅持從嚴查處,給予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36人,其中撤銷黨內職務3人,留黨察看4人,開除黨籍29人,重大職務調整5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