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騰沖市緊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任務和新要求,構建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主體責任網絡體系,使主體責任上下鏈接,全面覆蓋。
“縱向到底”明確主體責任人。年初市委召開專題會議,明確了全市的黨風廉政建設由市委書記負總責,各黨委(黨組)書記負總責,村(社區)一級由總支(支部)書記負總責的主體責任人,對所管轄區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做到“縱向到底”。
“橫向到邊”列出責任清單。結合實際,廣泛征求意見,制定出臺了騰沖市《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突出宣傳教育、述廉述責、紀律審查、作風建設、專項整治、責任制檢查考核、干部選拔任用等重點工作,列出落實主體責任清單。2016年由市紀委常委分別約談了下級117名主要領導,33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以“五個清單”為載體,梳理權力利清單1655項,責任清單103項,負面清單142項,問題清單132項,項目清單795項,明確了“責任人”,劃分了“責任田”,做到“橫向到邊”。
倒逼責任落實,強化責任追究。按照《保山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騰沖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對2015年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情況進行通報,對評定為“基本合格”的1個單位及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同時,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3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對56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約談,將責任傳導到鄉鎮、市直部門各級黨組織。按照“一崗雙責”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責任和領導責任,促主體責任落地生根。(王爽 董秀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