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治理大操大辦婚喪嫁娶事宜,整治鋪張浪費等不良社會風氣,進一步嚴肅黨紀政紀,整頓黨員領導干部作風,近日,巧家縣制定印發了《巧家縣禁止黨員干部職工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事宜暫行辦法》。
《辦法》共有十七條,根據《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昭通市禁止黨員領導干部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事宜的暫行規定》等規定制定,適用于巧家全縣黨員,各級黨委及所屬部門、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司法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中央、省、市屬駐巧單位,非公企業的干部職工(含離退休人員)以及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中的非中共黨員。
《辦法》規定,全縣黨員、干部職工操辦婚喪嫁娶事宜只能以本人、配偶、子女名義請客,邀請范圍原則上限于親屬及摯友,不得以其他名義請客。有線電視臺、有線廣(轉)播站等單位不得播放婚喪嫁娶等事宜的祝賀點歌及祝詞、廣告詞等。
《辦法》要求,全縣黨員、干部職工操辦婚喪嫁娶事宜,要嚴格按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和報備。經批準操辦的婚喪嫁娶事宜,宴請規模不能超過60桌。對規模控制不嚴、大操大辦、浪費嚴重,造成群眾舉報和社會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辦法》還對責任追究、督查、核查、舉報監督和專案查辦等作了詳細規定。
《辦法》的出臺,進一步規范了巧家縣黨員、干部職工操辦婚喪嫁娶事宜,為全縣紀檢監察系統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指明了方向,對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等違紀行為起到了警醒、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