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縣委書記,我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經濟工作、項目工作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抓經濟工作和抓黨風廉政建設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一名縣委書記在接受約談時說。
文山州一直把抓實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抓好其他工作的重要前提,多管齊下,從嚴從實部署工作,落細落小強化措施。針對一些地方存在“只掛帥不出征”,當“甩手掌柜”、有的地方主體責任與業務工作“兩張皮”,找不準工作的切入點和結合點等問題,該州以明責、履責、督責、問責為重點,一方面派發“責任清單”和“問題清單”明確責任,一方面加大約談問責力度,加大“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州委書記專題聽取各縣市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情況、州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堅持約談下級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抓實當地黨委政府、業務主管部門、縣鄉村三級紀委各自責任落實。
同時,州紀委進一步夯實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紀檢組織,全州104個鄉鎮配齊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專職紀檢員329名,健全完善《縣(市)紀委書記向州紀委書記報告工作制度》《文山州各級紀委委員履行工作職責暫行辦法》《文山州鄉(鎮)紀委工作規則》等制度機制,嚴格管理,督促履職,促使紀檢干部進一步聚焦中心回歸主業。
“以前除了掛鉤聯系村委會和負責面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少紀委書記還要分管辦公室、黨建、統戰、宣傳、工會等工作,大部分時間‘四面出擊’,疲于應付,以至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業反而有所荒廢。‘三轉’以來,明確鄉鎮紀檢干部不再分管聯系紀檢監察業務以外的其他工作,我們得以逐步從‘副業’中抽身,集中火力抓主業主責,專職當好‘裁判員’、‘監督員’、‘審查員’,工作力度更大、做事更有底氣了。”一位鄉鎮紀委書記深有感觸地說。
五年來,全州共對履職不力的52 名領導干部進行通報和誡勉談話,掛號整改問題198個。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不力的47名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不斷傳導壓力和責任,指導和督促“兩個責任”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