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動適應監督執紀新常態,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景谷認真實踐 “四種形態”,圍繞“兩個責任”的監督落實,明確責任,強化擔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夯實部門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厚植 “四種形態”土壤。牢牢牽住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 通過縣委常委帶隊考核各級黨風廉政建設、縣紀委常委分管聯系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采取黨政主要領導公開述廉述責、同縣委政府簽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出鏡承諾和上鏡訪談相關工作等方式,督促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堅守責任擔當,善用“四種形態”,管好責任區域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干部隊伍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敲響警鐘,對違紀行為動輒則咎,抓早抓小。
常態化監督檢查,為精準執紀、正確運用“四種形態”提供依據。嚴格執行“一月一督查一通報”制度,以 “3+1”監督檢查模式,常態化開展黨員干部紀律作風督查及景谷6.6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易地扶貧搬遷等重點工作督查,促進黨員干部自覺遵守和執行黨的紀律政策。并在督查中及時準確發現存在的問題,為關口前移,有效保護干部推動工作,精準執紀提供依據。
到窗口部門開展作風紀律督查
督查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推進
堅持制度支撐,打牢實踐和運用“四種形態”的基礎。牢牢把握四種形態的內在聯系和要求,結合實際,大膽創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出臺實施了廉政談話辦法、任前廉政談話制度、任前廉政宣誓制度、任前警示教育制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約談制度、函詢談話辦法、“落實年”監督檢查實施辦法等 “四種形態”相關配套制度,統籌協調整合全縣監督執紀優勢資源,構建“工作部署—督查落實—責任追究—成果運用”四位一體制度體系,促進“四種形態”運用的規范化、程序化、科學化。
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及曝光,增強“四種形態”的實效。挺紀在前,以約談提醒、函詢、問責為抓手,強化日常監督。將關口前移,抓早抓小,防未病、治小病,讓紅臉出汗,咬耳扯袖成為常態。抓紀律審查,運用紀律處分和組織調整等手段,保持懲治腐敗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嚴肅查辦頂風違紀案件,并進行宣傳曝光,擴大影響面,增強運用“四種形態”的實效。
召開集中約談會
縣紀委常委對聯系鄉鎮黨政班子成員開展廉政談話
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共開展對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恢復重建“四大工程”項目建設推進、扶貧攻堅易地搬遷項目、嚴肅換屆紀律、中央計劃投資項目及作風紀律等監督檢查29次,談話函詢37件,約談54人次,問責31人次,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5件次,立案查處17件24人。(李雨瀟)